今闻给中医药10亿元,开发中医药,也算是对前期对中医的争论的回应。
我认为:中医发展的关键,不是给多少钱,就能研究出可以出口的药。
一 中医要保护,第一是中医产权的保护。包含中医药的名词、中医药术语、中药名、针灸穴位名、方剂的名称,都是无形的资产。如冬虫夏草这个名字,就是无形的资产。这些名词术语的产权保护很重要。
还有历史上的中医药名人名字,都是无形的资产。《伤寒论》200多个方子,日本全部来中国申请了专利,中国企业想制造,就要给人家出钱,怪不得不能出口,这是中国的极大损失。现在起更应该重视这个问题。
二 应该制订中医药管理规范,而不应该套用西药的标准。中国的中药标准若走在世界的前面,自然会成为世界的中医药标准。
西药的标准是必然有明确的分子式,分子结构,而中药的配方是按主辅佐使的标准,成份复杂,化学结构难以掌握,因此让套用西药标准,就是把中医往死路上逼,因为中药中成药起作用的不是单一成份。
尽管也开发出了青蒿素、丹参滴丸,搞清了它们的分子结构,但你永远搞不清众多的中药复方结构,和单一中药不一样,再给千万元也是枉然。给你一个N种草药组成的配方,你能搞清是哪种结构成份在起治病作用吗?有可能是多种成份一齐起了作用,多种成份就不符合西药的标准。
三
1 中医药的经营,除了药企生产销售外,治病主要是靠广大的中医药人员。而这些人员的传统的工作方式是丸散膏丹,自己的经验方自己配药,可现在不符合《药品管理法》,列为假药,因为此法规定:“凡是两种以上成份组成的药物,就构成了新的制剂,制剂必须有批准许可文号”,一个批准文号要几千万,这给传统的中医药判了死刑。使广大的中医药人员无法从业,被迫成为西医,或半中半西,开付汤药混日子。严格说来,开剂汤药,也是两种以上成份的混合,也违背了《药品管理法》,因此中医从此将会消失。对西医一张处方多种药,一个输液里多种药组合,视而不见。
2 中医的特点是整体观念,辩证论治,讲究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各腑脏组织之间密不可分。而中医院里分科详细,医生执业分科详细,动不动就是超范围经营,就构成非法行医罪。中医的经营方式是师带徒形式,自已开店经营,医药不分,现在要求中医药分家,而开业申请则是按西医的标准,必须有:执业医师、执业护士、药师,要有什么什么设备(心电图、高压消毒等等),开业面积要在300平米以上,还有一条街不能有两个,同类的相距不能少于五公里,等于不给办开业证。
这些政策,中医还能生存吗?因此,中医发展,要政策就够了,不要钱。
中医一生的工作过程,就是不断的科研过程,开出的每一张药物组合,都可能是无价之宝,都可以在理论上新药上有所突破,但按现今的管理方式,只能是死路一条。
因此呼吁《传统医药法》尽快出台,使中医走上自己应有的道路,中医药工作不受外行人的管理。